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破产管理人分级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为完善破产案件管理人运行机制,促进管理人队伍的健康发展,保障破产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审判实践及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院对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以下简称“名册”)中的管理人机构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条 名册中的管理人机构分为两级,各级管理人依照本办法晋级或者降级。本院将破产案件分为二类。一级管理人可以担任所有类别破产案件的管理人,二级管理人只能担任第二类别破产案件的管理人。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案件类别分别在相应级别的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第一类破产案件在一级管理人中产生;第二类破产案件在可以在全部管理人名册中产生。
第四条 特别重大复杂案件,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用竞争方式产生管理人,不受本办法第三条限制。
第五条 本院将破产案件分为二类:
(一)第一类
1.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案件;
2.上市公司案件;
3.债务人财产价值总额5亿元(含本数)以上的案件;
4.本辖区、本省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5.本院认为属于重大复杂的其他案件。
(二)第二类
除第一类案件外其他案件。
第六条 初次评定管理人等级的,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机构规模、执业能力、工作绩效、职业操守、勤勉程度、广元市管理人协会推荐等,对管理人级别进行评定。其中,一级管理人5名,其余为二级管理人。
第七条 本院对管理人实行晋级和降级制度。本院每年一月份对上年度管理人进行综合考核。本院对同级管理人按照综合考核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综合考核结果将作为本院决定管理人晋级或者降级的主要依据。管理人的晋级、降级由本院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决定。
第八条 综合考核结果采用末位淘汰制,排名末位的一级管理人降为二级管理人、排名第一的二级管理人晋升为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中连续五年排名末位的,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
第九条 对名册中管理人机构的年度评定定在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考核分值达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第十条 全市法院受理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需指定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参照本办法执行。案件由强制清算转为破产清算的,管理人由本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指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破产管理人机构年度考评评分表》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5日
附件:
破产管理人机构年度考评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上限 | 得分及情形 | |
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总分15分)
| 团队稳定 | 本年度有专业化团队,其中有执业资格并专职从事破产业务的人数未达到10人的,计0.5分;达到10人(含10人)的,计1分;10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加0.1分 | 5 | 专职人员以本单位购买社保的人数统计,每个人统计一次,各分支机构不重复计算人数。 |
队伍建设 | 本年度制定相关制度并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执业纪律教育活动的,计1分/类/次 | 5 | ||
公益活动 | 本年度团队或团队成员本年度内参与破产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或宣传活动的,计0.5分/次 | 3 | ||
建言献策 | 本年度团队或成员中围绕办理破产工作做出提案的,或提出建设性意见被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相关部门采纳的,计0.5分/次/件 | 2 | ||
破产理论和实务研究情况(总分10分)
| 专著(译著) | 本年度团队成员撰写专著为第一作者的计3分/部,第二作者计1.5分/部,第三作者计0.5分/部,第四作者及以后位置的不计分。 | 3 | 该项所列文章仅为破产类别,不包含其他类别文章; |
论文(团队成员为第一作者) | 本年度团队成员撰写文章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计3分/篇;省级报纸、刊物或有影响力的专业媒体发表的,计1.5分/篇;市级报纸、刊物发表 的,计1分/篇;所在机构自媒体发表的,0.25分/篇 |
3 | 该项所列文章仅为破产类别,不包含其他类别文章;若同时受到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以奖级最高计算分值 | |
学术论坛、调研工作 | 参加全国、省、市级破产法论坛、人民法院组织调研活动的,计1分/次/单位 | 4 | 此项各分支机构不单独计算 | |
本年度破产案件办理情况(总分60分)
| 个案履职评价权重得分 | 本年度内完成个案履职评价的案件平均分×40%;当年度没有案件的,个案履职评价按90分×40%计算 | 40 | |
办结的破产案件数量(不含超期案件) | 本年度内重大复杂案件:6分/个 本年度内普通破产案件:3分/个 | 12 | 每个评分案件均在规定时间办结,未结案件及跨年度案件不计算在内。收、结案起算时间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 |
本年度内获评典型案例 | 全国:4分/个 省级:2分/个 市级:1分/个 | 4 | ||
团队或个人因办理破产受到有关部门表彰、表扬的情况 | 全国:4分/件/人 省级:2分/件/人 市级:1分/件/人 | 4 | 若某案件同时受到市级、省级、国家级表彰的,以奖级最高计算分值;每个案件只计算一次、一人。 | |
本年度内惩戒情况 | 投诉及处罚 | 本年度团队或团队成员没有因办理破产被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投诉且相关情况被查实的情况、没有因管理人履职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约谈的情况、没有向有关机关举报或投诉属实事项的计0分;若存在上述情况的,扣0.5/件/人 | 0 | 扣分不设上线 |
参与行业协会建设情况(总分15分) | 职业归属 | 加入四川省或单位注册地破产管理人协会,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按期交纳会费的,计5分 | 5 | |
参与培训 | 本年度内参与省、市协会举办的培训、论坛、沙龙等活动的,1.5分/次 | 5 | ||
参与共建 | 本年度内为协会建设、行业发展做出贡献的,被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表彰的,2.5分/件 | 5 | ||
得分合计 | 100 |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