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至9月7日,市法院副院长陈志谦一行到青川法院、剑阁法院、苍溪法院调研督导优化营商环境和人民法庭建设工作。
召开营商环境与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督导会,陈志谦副院长向三个法院通报了全市买卖合同案件办理天数情况,及时了解未结破产案件的办理进度。随即分别听取了青川法院、剑阁法院、苍溪法院关于营商环境与人民法庭建设的工作汇报。
陈志谦副院长对三个法院关于营商环境和人民法庭建设的工作予以了肯定。陈志谦副院长强调,对于营商环境工作,一是要提升政治站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市委提出了“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目标,今年将全力以赴冲击全省营商环境指标第一阵营。今年下半年,市委制定了一系列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各部门履职的监督。全市法院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加以落实。二是要明确工作重点,在行动上狠抓落实。“执行合同”与“办理破产”指标的得分重点在于诉讼便捷程度、市场满意度测评与制度机制的创新。如何解决创新制度不足,市场满意度不高的问题,成为摆在法院参与测评最重要的问题。为此,要在强化服务态度上下功夫,司法人员要高度注重言行规范。与企业多对接,主动作为,建立政企“亲清”关系,确保所有工作有实效。要不断加强便民利民措施,建立法律服务窗口。三是加强案件审理,在效率上不断提升。在案件审理上要重视买卖合同纠纷与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尽最大努力降低案件审理天数,对于未结破产案件,要抓快进度,重视债权回收率。
同时,对人民法庭建设工作,陈志谦副院长进行了强调,要充分认识人民法庭建设作为新时代强基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人民法庭工作指导意见和考核办法。重视人民法庭从职业化、规范化到综合服务的职能转变,在硬件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物质人员保障、法庭文化打造上主动围绕当地中心工作,做到服务乡村振兴,民族大融合,深度融合社会基层治理。突出法庭特色,大力打造“枫桥式”、“石榴籽”法庭。
在调研期间,陈志谦副院长实地视察了木鱼法庭,鹤龄法庭建设。了解法庭的人员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质保障情况,对干警的工作与生活给予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