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广元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恢复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22年10月28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现场服务。
2.凡是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的办事群众,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务必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测量、亮码扫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消毒预防、安全检查。
3.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诉讼服务中心实施限流管理,办事群众需服从工作人员引导,遵守限流要求,保持与他人的安全距离,有序排队办理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
4.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建议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非接触式”诉讼服务,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四川”、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天府智诉”)在线办理立案、信访、诉讼服务等相关事项。如不方便线上办理,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有关材料。若有疑问,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
邮寄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万源三号路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邮政编码:628017。
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及时认真办理网上和邮寄提交的立案、信访、诉讼服务等事项,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各项诉讼权利。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院将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