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一个城市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2019年10月,国务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1年3月,四川发布《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1年5月,广元印发《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法治手段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彰显了中央、省、市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人民法院牵头办理的破产和执行合同等营商环境指标,7月23日,广元中院召开2021年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暨破产工作推进会,对两级法院下半年认真落实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任务、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进行安排部署。市法院副院长陈志谦,各县区法院分管民商事案件副院长,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会议。市法院民三庭庭长陈燕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关于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精神。
陈志谦副院长指出,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营商环境评价直接影响投资人对当地经济情况的评价,也是各城市间以市场化方式竞争资源的重要标准。去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指标的优化提升和以“法官企业1+1 司法服务面对面”等服务企业工作机制的创新落实见效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他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全市法院工作的主线和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系统施策、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更强举措,坚持不懈做好各项工作;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面临的竞争压力,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对标先进,努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力争在今年的测评中取得更好成绩。
对于破产工作,他强调,破产案件是营商环境工作考察评价的重点,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对于顺应破产审判新形势新任务服务保障全市中心工作要有更加准确的定位、更清晰的思路、更有力的措施,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内外联动、形成合力,不断推进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陈燕通报了全市法院2020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和破产案件的办理情况,并就落实本次推进会提出明确要求:高度重视,各基层法院要尽快向党组汇报,明确专人专班负责;认真研判,要吃透评估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各项指标;狠抓落实,全方位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指标;强化沟通,进一步健全两级法院上下联动的测评工作体系,市法院将对县区法院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导。
各县区人民法院简要汇报了当前破产审判推进情况和结案计划,并纷纷表示将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优化方式方法,全力配合县(区)委的营商环境测评工作。
民三庭副庭长贺斌开展了关于营商环境指标提升的专题培训,从业务条线向与会人员解读了具体指标、相关制度机制等情况,且市法院将在一个月内面向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小组成员开展模拟测试。
广元法院将继续坚持落实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1工作要点》,以营商环境测评工作为抓手,精准施策、精耕细作、精心推进,抓好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坚持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牵引,努力实现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的整体提升;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为推动广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