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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5-13 11:08:24 打印 字号: | |

2014年2月20日

在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邓庆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6949件,审执结26170件,其中中级法院受理2858件,审结2657件,结案率98.4%,一审服判息诉率98.8%,发、改率9.88‰,中院和七个县区法院案件审理的综合指数均达全省法院一流目标值。

一、坚持依法履职,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1080件,审结1005件,判处罪犯1644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判处杀人、抢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罪犯162人。严惩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判处拐卖妇女儿童、危险驾驶、盗窃等罪犯817人。依法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21件,判处罪犯21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7件30人。依法保障人权,坚决防范冤错案件,为167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积极探索刑事案件简易审、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426件,占结案的38.5%,促成86%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全面推行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制度、亲情帮教制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430件。加强少年审判工作,推行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审结案件82件110人。中院连续六年保持了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全面化解民间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14980件,审结14354件。审结婚姻、“三养”、析产等家事纠纷案件5333件,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审结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等纠纷案件658件,促进诚信交易。审结劳动争议、劳动报酬案件900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土地承包等涉农案件89件,维护土地承包人合法利益。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779件,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坚持“三大调解”对接,以调解、小额速裁方式化解纷争,全年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76.7%,适用速裁方式审结案件1664件。

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66件,审结164件。坚持合法性审查,在生效的行政裁决中,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3件,通过协调和解36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67件,裁定准予执行525件。发布行政审查白皮书,助推依法行政。

强化立案信访审监工作。加强诉讼立案指导、强化诉讼风险告知,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1460件次;对排查的信访案件实行专项攻坚,21件上级交办的赴省进京案件全部按期办结;进一步完善评估预案、领导接访、包案化解和案件终结等制度,大力推行“诉访分离”,努力把涉诉信访治理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全市法院信访总量下降37.3%;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件。

破解“执行难”问题。受理执行案件8044件,执结8019件,执结标的额5.94亿元,执行标的额到位率87.2%。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对执行案件的督查、督办。开展涉府执行积案“回头看”、“关注民生”专项执行活动,12件涉府案件全部执结,执结涉民生案件1733件,执结金额9360余万元。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惩治力度,发布限制高消费令55件,罚款74人、司法拘留92人,在报纸、网站登载第二批9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强化审判管理。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将优质审判资源配置到办案第一线。开展裁判文书质量、庭审质量两大“提升工程”。坚持开展案件评查,共评查案件3726件、庭审160件次、裁判文书369份。强化审限监督管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尽快实现,审判管理工作获全省法院一等奖。

二、坚持服务大局,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紧贴党委中心工作,制定 “服务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工业经济发展”等司法保障意见,切实把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到司法实践之中。主动深入工业园区、重点行业、重大工程建设工地,开展重点调研,排查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诉讼风险防范角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51份,所提出的问题建议均被相关部门采纳。对上西大桥公益拆迁等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进行了妥善执行,确保市政建设有序推进。对我市高发的民间借贷纠纷进行专题调研、开展专项审判,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779件,正确区分合法借贷与非法集资,保护合法借贷行为。组织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审结金融案件139件,执结103件,标的额1010余万元。加大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力度,依法审结破产案件9件,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和谐稳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件。一年来,全市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创新举措和成效被《法制日报》、四川电视台等媒体报道。

三、坚持司法公开,全面提升法院工作透明度

以“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窗口,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改版中院门户网站,在新浪开通官方微博,对备受关注的越南籍被告人何氏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的庭审、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进行微博直播。至2013年底,中院门户网站点击量超过400万次,微博粉丝达5万余人。建立法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的QQ交流平台、法官与律师阳光沟通平台。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媒体通报法院重大案件、重要工作部署;完善司法公开工作机制。成立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拓宽司法公开内容。扩大二审开庭范围,二审开庭率达76.95%。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全市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执行信息3179件。高度重视网络舆情,主动、客观回应群众司法关切。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注重司法公开实效。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辅以判决后承办法官的及时释疑,增强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全面、准确理解。针对不同受众群体,每月确定一个主题,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

四、坚持司法为民,全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强化为民意识。教育和引导干警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拓宽服务群众工作思路、增强服务群众工作本领。加强巡回审判。健全完善了《巡回审判工作制度》,明确巡回审判案件类型和巡回审判数量、质量要求,全年全市法院共巡回审判案件7188件。坚持案件回访。坚持对已结败诉案件当事人面对面释法析理、释疑解惑。全年共对3100余件已结案件进行了回访,回访案件全部实现了“案结事了”。建立“社区法庭”。在人口相对集中、纠纷矛盾易发,特别是在没有设立人民法庭的乡镇、街道建立“社区法庭”,实现法庭办案与法制宣传、民意沟通、代表委员联络等工作的结合,自“社区法庭”建立以来,全市法院共就近处理纠纷1700余件。加强类型化案件审理。成立医疗事故专门法庭、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预防和及时化解此类纠纷。对拖欠民工工资、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市法院全部建成了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完善诉讼服务功能,充分体现“一站式”便民服务特点,将诉非衔接机制引进服务中心,提升诉讼服务效能。完善司法救助。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7.4万元,依法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3.2万元。

五、坚持固本强基,大力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引导干警筑牢司法为民宗旨理念、坚定公正司法价值追求,深化廉政纪律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建立和完善具有司法特色的“三早”预警机制,全面启动审务督查和第一轮司法巡查,促进司法作风不断转变。推进素质能力建设。与川大法学院建立院校合作模式,举办专题培训26次。通过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到大学给研究生授课、到立案信访部门轮岗锻炼、上下交流挂职等方式,增强青年法官业务能力。重视提高干警调研能力,全市法院干警共发表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宣传稿件700余篇,获得省级以上奖项21个。利州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郁华冰入选央视“法律讲堂”主讲人。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注重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剑阁县法院开封法庭庭长、“背篼法官”郭兴利的事迹先后受到最高法院、四川省委、广元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被省委确定为“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大典型”,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一年来,有27个集体、103人受到国家、省市的表彰奖励。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联系基层法院制度,协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地方党委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加强对基层法院办案监督和业务指导,促进提升审判工作水平。加强科技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建立人民法庭工作考核机制,促进法庭工作规范化。

六、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全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继续完善全面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人事任免事先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等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定期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5月,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少审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加强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视察法院工作、观摩庭审,广泛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完善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认真听取检察建议、意见,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24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还有提升的空间。二是司法便民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一些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四是个别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牢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整治“四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工作维护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工作主线,努力为平安广元、法治广元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端正司法理念,主动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与我市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有效化解因利益格局、经济结构调整产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推进法治建设。   

二、落实司法为民,强化民生保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积极探索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高度重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的审理,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依法办理涉及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继续深入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坚持“法官多动腿,让群众少跑路”。继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司法救助水平。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信访矛盾。

三、强化审判管理,坚持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和审判质效的监管,严格落实公正司法各项制度,落实案件质量通报、责任追究、终身负责制度。强化执行内部监督制约,完善“点对点”网络查控体系建设,加大执行力度;畅通依法信访渠道,完善终结转移机制,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统一。 

四、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民主。进一步深化和创新司法公开各项举措,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通过微博、网站扩大庭审直播范围。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主动报告工作,重大工作决策和部署事先征求意见。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深化人民陪审员工作,拓展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五、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廉洁。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入查找法官队伍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加大教育管理力度,使纪律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开展司法巡查,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夯实基层基础,优化司法环境,加大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力度。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人民法院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全市法院将按照本次大会的要求,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努力为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4年2月20日

在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邓庆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3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6949件,审执结26170件,其中中级法院受理2858件,审结2657件,结案率98.4%,一审服判息诉率98.8%,发、改率9.88‰,中院和七个县区法院案件审理的综合指数均达全省法院一流目标值。

一、坚持依法履职,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1080件,审结1005件,判处罪犯1644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判处杀人、抢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罪犯162人。严惩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判处拐卖妇女儿童、危险驾驶、盗窃等罪犯817人。依法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21件,判处罪犯21人。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7件30人。依法保障人权,坚决防范冤错案件,为167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积极探索刑事案件简易审、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426件,占结案的38.5%,促成86%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全面推行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制度、亲情帮教制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430件。加强少年审判工作,推行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审结案件82件110人。中院连续六年保持了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全面化解民间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14980件,审结14354件。审结婚姻、“三养”、析产等家事纠纷案件5333件,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审结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等纠纷案件658件,促进诚信交易。审结劳动争议、劳动报酬案件900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土地承包等涉农案件89件,维护土地承包人合法利益。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779件,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坚持“三大调解”对接,以调解、小额速裁方式化解纷争,全年民商事案件的调撤率达76.7%,适用速裁方式审结案件1664件。

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66件,审结164件。坚持合法性审查,在生效的行政裁决中,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3件,通过协调和解36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67件,裁定准予执行525件。发布行政审查白皮书,助推依法行政。

强化立案信访审监工作。加强诉讼立案指导、强化诉讼风险告知,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1460件次;对排查的信访案件实行专项攻坚,21件上级交办的赴省进京案件全部按期办结;进一步完善评估预案、领导接访、包案化解和案件终结等制度,大力推行“诉访分离”,努力把涉诉信访治理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全市法院信访总量下降37.3%;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件。

破解“执行难”问题。受理执行案件8044件,执结8019件,执结标的额5.94亿元,执行标的额到位率87.2%。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对执行案件的督查、督办。开展涉府执行积案“回头看”、“关注民生”专项执行活动,12件涉府案件全部执结,执结涉民生案件1733件,执结金额9360余万元。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惩治力度,发布限制高消费令55件,罚款74人、司法拘留92人,在报纸、网站登载第二批9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强化审判管理。优化配置审判资源,将优质审判资源配置到办案第一线。开展裁判文书质量、庭审质量两大“提升工程”。坚持开展案件评查,共评查案件3726件、庭审160件次、裁判文书369份。强化审限监督管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尽快实现,审判管理工作获全省法院一等奖。

二、坚持服务大局,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紧贴党委中心工作,制定 “服务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工业经济发展”等司法保障意见,切实把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到司法实践之中。主动深入工业园区、重点行业、重大工程建设工地,开展重点调研,排查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诉讼风险防范角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51份,所提出的问题建议均被相关部门采纳。对上西大桥公益拆迁等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进行了妥善执行,确保市政建设有序推进。对我市高发的民间借贷纠纷进行专题调研、开展专项审判,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779件,正确区分合法借贷与非法集资,保护合法借贷行为。组织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审结金融案件139件,执结103件,标的额1010余万元。加大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力度,依法审结破产案件9件,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和谐稳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件。一年来,全市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创新举措和成效被《法制日报》、四川电视台等媒体报道。

三、坚持司法公开,全面提升法院工作透明度

以“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窗口,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改版中院门户网站,在新浪开通官方微博,对备受关注的越南籍被告人何氏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的庭审、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进行微博直播。至2013年底,中院门户网站点击量超过400万次,微博粉丝达5万余人。建立法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的QQ交流平台、法官与律师阳光沟通平台。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媒体通报法院重大案件、重要工作部署;完善司法公开工作机制。成立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拓宽司法公开内容。扩大二审开庭范围,二审开庭率达76.95%。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全市法院公开裁判文书、执行信息3179件。高度重视网络舆情,主动、客观回应群众司法关切。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注重司法公开实效。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辅以判决后承办法官的及时释疑,增强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全面、准确理解。针对不同受众群体,每月确定一个主题,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

四、坚持司法为民,全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强化为民意识。教育和引导干警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拓宽服务群众工作思路、增强服务群众工作本领。加强巡回审判。健全完善了《巡回审判工作制度》,明确巡回审判案件类型和巡回审判数量、质量要求,全年全市法院共巡回审判案件7188件。坚持案件回访。坚持对已结败诉案件当事人面对面释法析理、释疑解惑。全年共对3100余件已结案件进行了回访,回访案件全部实现了“案结事了”。建立“社区法庭”。在人口相对集中、纠纷矛盾易发,特别是在没有设立人民法庭的乡镇、街道建立“社区法庭”,实现法庭办案与法制宣传、民意沟通、代表委员联络等工作的结合,自“社区法庭”建立以来,全市法院共就近处理纠纷1700余件。加强类型化案件审理。成立医疗事故专门法庭、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预防和及时化解此类纠纷。对拖欠民工工资、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市法院全部建成了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完善诉讼服务功能,充分体现“一站式”便民服务特点,将诉非衔接机制引进服务中心,提升诉讼服务效能。完善司法救助。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27.4万元,依法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3.2万元。

五、坚持固本强基,大力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引导干警筑牢司法为民宗旨理念、坚定公正司法价值追求,深化廉政纪律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建立和完善具有司法特色的“三早”预警机制,全面启动审务督查和第一轮司法巡查,促进司法作风不断转变。推进素质能力建设。与川大法学院建立院校合作模式,举办专题培训26次。通过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到大学给研究生授课、到立案信访部门轮岗锻炼、上下交流挂职等方式,增强青年法官业务能力。重视提高干警调研能力,全市法院干警共发表调研报告、学术论文、宣传稿件700余篇,获得省级以上奖项21个。利州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郁华冰入选央视“法律讲堂”主讲人。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注重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剑阁县法院开封法庭庭长、“背篼法官”郭兴利的事迹先后受到最高法院、四川省委、广元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被省委确定为“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大典型”,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一年来,有27个集体、103人受到国家、省市的表彰奖励。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联系基层法院制度,协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地方党委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加强对基层法院办案监督和业务指导,促进提升审判工作水平。加强科技法院、科技法庭建设,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建立人民法庭工作考核机制,促进法庭工作规范化。

六、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全力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继续完善全面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报告、人事任免事先报告、重大案件及时报告等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定期向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5月,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少审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反馈。加强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视察法院工作、观摩庭审,广泛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完善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认真听取检察建议、意见,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24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离不开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还有提升的空间。二是司法便民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一些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四是个别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牢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整治“四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工作维护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工作主线,努力为平安广元、法治广元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端正司法理念,主动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妥善审理与我市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有效化解因利益格局、经济结构调整产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加强法制宣传工作,推进法治建设。   

二、落实司法为民,强化民生保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积极探索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高度重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的审理,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依法办理涉及民生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继续深入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坚持“法官多动腿,让群众少跑路”。继续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司法救助水平。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信访矛盾。

三、强化审判管理,坚持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和审判质效的监管,严格落实公正司法各项制度,落实案件质量通报、责任追究、终身负责制度。强化执行内部监督制约,完善“点对点”网络查控体系建设,加大执行力度;畅通依法信访渠道,完善终结转移机制,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统一。 

四、推进司法公开,落实司法民主。进一步深化和创新司法公开各项举措,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通过微博、网站扩大庭审直播范围。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主动报告工作,重大工作决策和部署事先征求意见。认真办理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深化人民陪审员工作,拓展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五、改进司法作风,确保司法廉洁。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入查找法官队伍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加大教育管理力度,使纪律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开展司法巡查,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夯实基层基础,优化司法环境,加大对基层法院工作的指导力度。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人民法院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全市法院将按照本次大会的要求,全面履行工作职能,努力为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蒲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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